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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我国土壤环境标准(汞、镉、铅和砷)的探讨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作者吴燕玉; 周启星; 田均良
刊名应用生态学报
出版日期1991
期号4页码:344-349
关键词土壤环境标准 土壤生态效应 重金属 临界值 背景含量
中文摘要本文依据国内外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研究现状,在提出土壤环境标准制定依据和原则的基础上,对Hg、Cd、Pb和As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我国土壤环境质量功能分区可包括:(1)自然保护区或“清洁”无污染区;(2)农牧区;(3)森林区;(4)城市区、废物处置区和工矿区。其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汞为0.10、0.20、0.50和1.00mg/kg;镉为0.15、0.30、0.50和1.00mg/kg;铅为30、60、100和300mg/kg;砷为15、20、27和30(砂土区除外)mg/kg,并论证这些标准值在全国应用的可能性。为全国土壤质量的宏观管理与控制污染提供了科学依据。
源URL[http://210.72.129.5/handle/321005/77188]  
专题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_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_期刊论文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吴燕玉,周启星,田均良. 制定我国土壤环境标准(汞、镉、铅和砷)的探讨[J]. 应用生态学报,1991(4):344-349.
APA 吴燕玉,周启星,&田均良.(1991).制定我国土壤环境标准(汞、镉、铅和砷)的探讨.应用生态学报(4),344-349.
MLA 吴燕玉,et al."制定我国土壤环境标准(汞、镉、铅和砷)的探讨".应用生态学报 .4(1991):344-349.

入库方式: OAI收割

来源: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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