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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代表:自然资源管理分权管理的机构及其权力

文献类型:中文期刊论文

作者Jesse C.Ribot ; 丁莉
发表日期2009
关键词分权管理 问责制 机制选择 自然资源 林业
ISSN号1673-338X
摘要论述了有效的分权管理的中心条件——代表制。代表性是分权管理公式的关键,将代表性分为反应性和问责性是非常有用的。分权管理的结果似乎是代表性的功能和管理动机。为了评价选择的地方机构是否能够形成有效的分权管理,关键的问题是选择的机构是否对他们管理范围内的人民负责。许多国家缺乏可持续的具有代表性的地方政府。不管有或没有代表性的地方政府,也不管是哪个权威掌握对环境的权力,问责性措施都可以培育政府一定程度的向下的责任。选举并不是达到这样的问责制的唯一形式。分权管理改革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大部分取决于中央政府向其它实体转移权力时采用的方式。制度转移是最安全的也是最具可持续性的。分权管理的有效和公正的潜力取决于地方机构的代表性。但是在几种情况下,选择民主负责的地方机构然后赋予其民主权力。
出处林业经济
6页:57-64
语种中文
源URL[http://ir.igsnrr.ac.cn/handle/311030/19288]  
专题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_历年回溯文献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Jesse C.Ribot,丁莉. 选择代表:自然资源管理分权管理的机构及其权力. 2009.

入库方式: OAI收割

来源: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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