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步骤:从部门要素补偿到区域综合补偿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作者 | 李远 ; 赵景柱 ; 董正举 ; 段靖 ; 严岩 |
刊名 |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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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09-08-10 |
期号 | 15页码:36-38 |
关键词 | 生态补偿机制:6373 生态环境保护:4092 法律制度:3036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2654 关键步骤:2398 政策规范:2306 制度和政策:2234 重点区域:1892 资源要素:1861 生态功能区:1806 |
中文摘要 | <正>法制保障是建立长效机制的标志,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进展主要体现在通过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固定下来的制度和政策规范上。具备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目标、经济补偿手段、补偿利益相关方这3个要素的法律或文件规定均可列入生 |
公开日期 | 2012-07-04 |
源URL | [http://ir.rcees.ac.cn/handle/311016/5280] ![]() |
专题 |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_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李远,赵景柱,董正举,等.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步骤:从部门要素补偿到区域综合补偿[J]. 环境保护,2009(15):36-38. |
APA | 李远,赵景柱,董正举,段靖,&严岩.(2009).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步骤:从部门要素补偿到区域综合补偿.环境保护(15),36-38. |
MLA | 李远,et al."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步骤:从部门要素补偿到区域综合补偿".环境保护 .15(2009):36-38. |
入库方式: OAI收割
来源: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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