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公司与福建通商总局在电报建设初期的合作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作者 | 李雪 |
刊名 |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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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09-11 |
卷号 | 11期号:6页码:5-12 |
关键词 | 大北公司 福建省政府 电报 合作 |
中文摘要 | 1871年,丹麦大北公司为发展远东的电报业务,在上海成立了分公司,将电报引入中国。在这一时期,中国官员通过接触和使用电报,并逐渐改变对电报的态度。1874年,日本出兵侵犯台湾,威胁中国海防。为了加强福州与台湾之间的联系,清政府首次允许在福建省修建陆线电报。在这一时期,福建通商总局与大北电报公司共签订了两份合同,合作修建两条陆线电报:第一条是连接福州南台和马尾罗星塔之间的电报线;另一条是福州至厦门的电报线。 |
学科主题 | 信息技术史 |
语种 | 中文 |
公开日期 | 2013-02-01 |
源URL | [http://ir.ihns.ac.cn/handle/311051/1984] ![]() |
专题 | 自然科学史研究所_科学技术史_中国近现代科技史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李雪. 大北公司与福建通商总局在电报建设初期的合作[J].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6):5-12. |
APA | 李雪.(2009).大北公司与福建通商总局在电报建设初期的合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6),5-12. |
MLA | 李雪."大北公司与福建通商总局在电报建设初期的合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1.6(2009):5-12. |
入库方式: OAI收割
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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