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源地建设保护中水资源增值及水权交易研究:以首都水源地为案例
文献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 | 姜楠 |
答辩日期 | 2005-08-30 |
文献子类 | 学术型学位 |
授予单位 |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
授予地点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导师 | 谷树忠 |
关键词 | 城市 水源地 水资源价值 增值 水权交易 |
学位名称 | 博士 |
学位专业 | 人文地理学 |
英文摘要 | 水资源日益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城市水源地的建设与保护更是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源地的建设与保护必然导致水资源利用形态和价值形态的变化。本文选取水源地和受水城市为切入点,力图揭示水资源由水源地到城市制水企业过程中的价值变化,解析现行水价制定的价值基础缺失,构建基于水权交易的收益分配模式,保护水源地的合理利益,促进城市与其水源地协调发展,确保城市水资源可持续供给。 基于上述目标,首先利用土地利用遥感数据,运用GIS技术对城市水源地建设保护的影响区域进行界定。以耕地与水域之间的转换作为指标,通过分析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首都水源地的土地利用变化,划定首都地表和地下水源地建设保护的直接影响区域。研究表明,该区域主要密集在水源地水利工程及河道周边,与一级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大致相同,由此确立了由水源地到受水城市的制水企业这个过程中水资源增值起点,进而确认了实施水源地调查和衡量外部性的空间范围。 其次,利用统计资料和企业财务数据,对水源地水利工程和城市制水企业即北京市自来水公司的水价进行了成本解析,并以水源地为起点、城市制水企业为终端,揭示了水资源增值情况。研究表明,水源地水利工程的单方供水成本大约为0.02元/m3,计入相应利润时的理论供水价格为0.17元/m3,而实际售水价格为0.62元/m3;北京市自来水公司的单方供水成本约为1.93元/m3,而扣除水资源费的终端综合水价为2.27元/m3,水资源增值明显。但该增值仅是基于生产者成本进行核算的结果,该核算对水源地水利工程和城市制水企业具有部分的合理性,它没有包括城市水源地建设保护对水资源增值的全部贡献,从而这种贡献也没有在城市终端水价中得到全面反映。由此,城市水源地的利益相关者因缺乏参与增值分配的依据而利益受损,这威胁着城市水源地的水资源可持续供给。 第三,以使用者成本和外部成本对水源地建设保护过程中水源地在水资源增值方面的贡献进行了度量。在使用者成本方面,主要运用生产率变动法对水源地因水资源被城市占用而发生的损失进行了计量;在外部成本方面,基于条件价值法(CVM),采取面谈形式获得了首都水源地3镇9村309个农户的受偿意愿(WTA)的第一手数据,并运用Tobit模型对影响农户WTA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首都地表水源地年均使用者成本为0.3~1.45亿元,年均外部成本为5.0~5.71亿元;首都地下水源地的年均使用者成本约2.9亿元,年均外部成本约1.7亿元。综合两类水源地的两项成本,首都水源地建设保护的年均使用者成本和外部成本之和为2.17~2.57元/m3。这可视为水资源在水源地的额外增值,但该增值没有在城市制水企业的水价中得到反映。根据机会成本理论,在首都水源地水利工程和制水企业的生产成本基础上,将使用者成本和外部成本纳入水价,计算了较为全面反映水资源由水源地到受水城市增值的水价。 最后,对水源地建设保护过程中的相关利益群体及其目标进行了辨析,结合首都水源地现行的利益分配方式评判其合理性,探索了对其替代的可行性。研究表明,以水权交易方式替代现行类似“庇古税”的分配方式具有理论上的优越性;在我国水权交易发展的整体背景下,通过对当前水权交易的制度机遇与约束因素分析,从价值基础、驱动因素、交易主客体、水权分配与交易和水市场等多个角度,对城市水源地的水权交易进行了理论架构设计。实地调查发现,非正规水市场在首都水源地正在萌芽;对其在促进城区与水源地间水权交易方面的作用进行了初步分析,认为对其加以引导和规范将极大地促进首都水资源可持续供给目标的实现,并提出了建立和推动水源地与受水城市间水权交易的相关政策建议。 |
语种 | 中文 |
公开日期 | 2010-12-16 |
页码 | 132 |
源URL | [http://192.168.22.105/handle/311030/78] ![]() |
专题 | 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_研究生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姜楠. 城市水源地建设保护中水资源增值及水权交易研究:以首都水源地为案例[D].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5. |
入库方式: OAI收割
来源: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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