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博弈与治理:我国矿山生态修复机制研究
文献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 | 张彦 |
答辩日期 | 2024-06 |
文献子类 | 学术型学位 |
授予单位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授予地点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导师 | 廖晓勇 ; 孙东琪 |
关键词 | 矿山生态修复 多元主体 合作博弈 利益分配 合作治理机制 |
学位名称 | 博士 |
学位专业 | 环境科学 |
英文摘要 |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矿业开发活动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增多。矿山开采不仅提供了必要的资源以支持经济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包括生态破坏、土地退化、水资源污染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等。矿山生态修复成为了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在全球范围内日益达成共识。在我国,矿业开发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矿山生态修复是我国生态修复系统工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矿山生态修复不仅可以改善矿区环境质量,还能促进矿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我国当前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已经难以适应不断提高的生态修复要求与日益复杂的生态环境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思想,旨在探索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模式,为解决当前日益复杂和动态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这表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能仅依赖于政府单一主体,而应引入企业、社会公众等主体参与,通过建立多方合作关系,减少利益冲突,共同实现生态修复目标。因此,本文从矿山生态修复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深入探讨合作治理过程中各相关主体的博弈关系,旨在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机制。主要研究进展如下: (1)总结了我国矿山生态修复的发展历程和存在的问题,我国矿山生态修复正处于重要转变期,但依然存在生态修复压力大,生态修复系统性、稳定性不足,生态修复资金缺口大、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矿山生态修复作为一项具有显著公共属性的活动,适用于合作治理的作用机理;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框架能够克服传统地方政府单一中心治理模式的不足,同时能够满足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需求,促进协同作用的发挥;矿山生态修复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模式在我国有较好的实践基础,提供了构建有效生态修复策略的新思路。 (2)分析了矿山生态修复利益相关者间的博弈与合作治理关系。本文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的核心利益主体包括政府、矿山企业和矿区居民,他们在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建立了一个包含政府、矿山企业和矿区居民在内的多元合作博弈的模型,通过对合作博弈模型系统分析,发现在各利益主体都积极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的情况下,三方主体的利益能达到最优,可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效益;比较了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和第三方主导型三种基本的生态修复模式,认为三种基本模式都不是合理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矿山生态修复需要向多元化的合作治理模式转变。 (3)探讨了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主体间的利益分配问题。指出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博弈是政府、矿山企业、矿区居民围绕矿山生态修复对合作剩余追逐的过程,调整权属的关系是开展博弈的基础,调整价值的关系是博弈的过程;提出了合作博弈模型构建的基本要素和必要假设;通过构建基于Shapely值的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利益分配模型,对4种博弈均衡状态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揭示,只有当所有相关利益方均积极参与合作博弈时,才能够达到矿山生态修复中利益分配的均衡状态。在该合作博弈框架中,理想的基础利益分配比例为三方各占1/3,这一发现显著促进了所有治理主体的参与意愿,提出了三方之间最优的利益分配方案,为构建更加公平与有效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模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 (4)构建了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机制与保障体系。基于对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主体间博弈关系及利益分配的分析,本文搭建了包含利益协调、管理、制度保障和监督问责等4个方面内容的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机制,旨在为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提供坚实的支撑与保障。利益协调机制强调要树立互利共生的价值理念和建立完善矿山生态补偿机制;管理机制包括加强合作治理管理机构建设和建立多元主体协商机制;制度保障机制要求健全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合作治理相关制度;监督问责机制需要从打造多元化监督管理机制和健全多元主体问责机制两方面共同努力。 (5)选取了湖南省永顺县影子洞矿区方解石矿的生态修复治理为实证案例。论文首先分析了利益相关者永顺县政府、永顺符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矿区居民间的相互关系,指出了三者的主要矛盾集中在企业与地方政府间合作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矿区居民对政府生态修复政策满意度不高、企业对矿区居民补偿不足三个方面;采用300份调查问卷定量分析了矿区居民对生态修复政策的满意度,发现了矿区居民对于矿山生态修复的认知、了解程度、生态补偿方式和标准的高低与他们对相关政策的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现金和实物补偿是被居民广泛接受的方式,分别占比达到78.71%和60.46%,仍有高达76.05%的居民更期待政策补偿;接着构建了基于Shapely值法的利益分配方案,验证了合作治理模式的优势,分析结果表明,在三方合作的情况下,政府能够额外获得5万元的收益并推动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矿山企业的额外收益为0.53万元,更重要的是大力提升了企业社会责任形象和品牌价值,矿区居民的额外收益为4.019万元,通过共同合作,三方能够实现更大范围的共赢;最后从沟通机制、合作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修复技术4方面完善了案例地生态修复治理机制。 |
学科主题 | 环境科学 |
语种 | 中文 |
页码 | 153 |
源URL | [http://ir.igsnrr.ac.cn/handle/311030/209240] ![]() |
专题 | 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_研究生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彦. 多元主体博弈与治理:我国矿山生态修复机制研究[D].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4. |
入库方式: OAI收割
来源: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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