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机会成本的耕地保护农户经济补偿标准探讨——以江苏铜山县小张家村为例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作者 | 雍新琴 ; 张安录 |
刊名 | 农业现代化研究
![]() |
出版日期 | 2011 |
卷号 | 32期号:5页码:606-610 |
关键词 | 耕地保护 农户补偿 机会成本 |
中文摘要 | 耕地保护的重要主体———农户,缺乏耕地保护的积极性,主要根源是农户的机会成本损失过高,应该依据机会成本损失给予农户补偿。实施补偿的关键是确定合理可行的补偿标准。从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依据农户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分析补偿标准确定的依据和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补偿标准测算的技术思路为以耕地保护的年度机会成本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农户的补偿意愿及政府经济的承受能力因素,确定具体年度补偿标准。以铜山县茅村镇小张家村为例进行测算,结果表明2008年,水田保护补偿标准为0.72万元/hm2,旱地保护补偿标准为0.87万元/hm2。 |
原文出处 | http://epub.cnki.net/grid2008/brief/detailj.aspx?filename=NXDH201105027&dbname=CJFQ2011 |
公开日期 | 2013-03-25 |
源URL | [http://159.226.152.9/handle/343003/12569] ![]() |
专题 | 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_其他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雍新琴,张安录. 基于机会成本的耕地保护农户经济补偿标准探讨——以江苏铜山县小张家村为例[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32(5):606-610. |
APA | 雍新琴,&张安录.(2011).基于机会成本的耕地保护农户经济补偿标准探讨——以江苏铜山县小张家村为例.农业现代化研究,32(5),606-610. |
MLA | 雍新琴,et al."基于机会成本的耕地保护农户经济补偿标准探讨——以江苏铜山县小张家村为例".农业现代化研究 32.5(2011):606-610. |
入库方式: OAI收割
来源: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浏览0
下载0
收藏0
其他版本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